隔爆水袋檢查考核辦法 項目 標準及要求 檢查方法 評分辦法 標準分安設標準(60分) 1、主要隔爆水棚必須由大于40L/個的煤礦用隔爆水袋組成,水量應滿足400L/m2。 現場檢查 不符合要求扣5分 60 2、主要隔爆棚必須集中式安裝,排間距為1.2~3m,棚區長度不小于30米。水棚距頂板兩幫間隙不小于100mm,距軌面不小于1.8m,高度要保持一致。 現場檢查 一處不符合要求扣5分 3、輔助隔爆設施集中式安裝水量應滿足200L/m2,水棚排間距為1.2~3m,棚區長度不得小于20m,首列水棚距工作面60~200m。分散式安裝水量按棚區所占巷道空間的體積計算,不得小于1.2L/m3,棚區長度不小于120m,首列水棚距工作面30~60m。水棚距頂板、兩幫間隙不小于100mm,高度要保持一致。 現場檢查 一處不符合要求扣5分 4、隔爆設施吊掛。每排中煤礦用隔爆水袋間隙與水袋至兩幫間隙的總和及水袋底部到頂板的距離不得大于1.5m。 現場檢查 一處不符合要求扣5分 5、安設設施要規范。掛鉤選用Ф4~8mm的圓鋼制作,角度為45度,彎鉤25mm,將彎鉤按水袋規格尺寸焊接在廢舊鋼管上。所有設施要安設自動集中加水裝置。 現場檢查 不符合要求扣5分 6、水袋采用易脫鉤的布置方式。將帶有彎鉤的廢舊鋼管橫向固定在巷道中(不牢固的安設走向固定鋼管或采取其它固定措施)掛鉤對正,相向布置,鉤尖對鉤尖,水袋要撐開掛平。禁止將水袋安裝在支柱和其它設施后面。 現場檢查 不符合要求扣5分 7、水棚應設在巷道直線段,與巷道的交叉口、轉彎處、彎坡處的距離不小于50m。 現場檢查 不符合要求扣2分 管理標準(40分) 8、隔爆設施必須設置說明牌,每周檢查一次,并有記錄。說明牌內容包括:安設地點、斷面、水袋容量、棚區長度、水袋個數、棚距、水量、檢查時間、檢查人、存在問題等。 現場檢查 無說明牌扣10分,其它一 處不符合要求扣5分 40 9、水袋必須充滿水,水量充足。 現場檢查 水量不足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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