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用風筒工崗位責任制
1、風筒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2、對本工作崗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遵章守紀、服從指揮;
3、熟悉煤礦三大規程,嚴禁“三違”作業;
4、負責所管轄區域內的風筒的運送、安裝、維修和拆除;
5、加強煤礦井下工作面現場的風筒管理,延長風筒使用壽命;
6、風筒要及時延接,出風口距迎頭的距離要符合有關規定。
7、風筒吊掛要平直,逢環必吊,環環吃勁。達到通風安全質量標準化要求。
8、接頭連接符合標準要求,有洞及時修補,確保風筒嚴密不漏風。
9、拐彎處必須設專用彎頭,異徑風筒要用過渡節,先大后小,不準花接。
10、參加風筒的轉運和回收工作,對井下”一通三防”存在的隱患及時匯報處理。
11、認真學習安全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技能,遵守各項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確保自身安全無事故。
12、及時整理、接好脫節的風筒,不用的或已經損壞的風筒及時回收上井,領取、回收的風筒、彎頭要進行登記。
13、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風筒的拆接工作,保證管轄區域內通風正常,為現場作業人員提供良好的氣候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