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用涂覆布正壓風筒是局部通風必不可少的設施,使用面廣、消耗量大。據不完全統計,僅原統配煤礦每年消耗的柔性正壓風筒超過600萬米,需要風筒涂覆布約1200萬米。
由于風筒持續工作在有爆炸危險性的環境中,除要求具有良好的通風性能外,還應具有可靠的安全性能和規定的強度,其質量優劣直接關系到煤礦的安全問題。我國煤礦井下曾發生過多起風筒通風性能不良引起瓦斯積聚或風筒安全性能不符合標準引起的井下火災和瓦斯炸。原煤炭部、原能源部、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以及國家煤炭工業局都作過明文規定,即對煤礦井下必須使用抗靜電、阻燃的煤礦用涂覆布正壓風筒及風筒涂覆布,必須經法定檢構下井使用;對煤礦用涂覆布正壓風筒及涂覆布產品實行安全標志管理制度,生產廠家必須在取得安全標志書后,才能從事該產品的生產、銷售,并依法使用安全標志。煤礦企業嚴禁采購和使用無安標志的產品。凡因使用無安全標志產品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者的責任等原煤炭部對礦用風筒產品頒布實施了一系列標準,已形成煤礦用風筒產品完整的標準體系。這些標準的實施,對阻燃技術的研究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年代曾在我國掀起了以煤礦用風筒產品為主要對象的阻燃技術研究熱潮,使我國織物阻燃劑和阻燃技術研究有了較大發展。多年來的生產實踐也證明,標準中的技術指標、性能要求、試驗方法對指導生產、提高產品質量起到了積極作用。目前,煤礦用涂覆布正壓風筒及涂覆布產品國家標準制定工作正在進行。
質量狀況及原因
目前,我國煤礦用涂覆布正壓風筒產品生產企業近200家。絕大多數是煤礦創辦的第三產業,集體企業約占企業總數70%。由于近幾年煤炭行業資金回籠困難,風筒用量大幅度下降,相當多生產企業實行以銷定產,工廠處于停產或半停產狀態。部分廠家因此放松了質量管理,同時由于技術力量、設備條件等原因導致產品安全性能指標如表面電阻、阻燃性能不穩定;強度特別是撕裂力達不到標準要求。另外,部分企業生產工藝落后,管理不善,質量控制不嚴,缺乏必備的檢測手段,原材料進廠和成品出廠檢驗把關不嚴,影響了產品質量。部分企業為了追求經濟效益用普通風筒冒充雙抗&即抗靜電、阻燃2風筒向煤礦銷售;部分企業為降低成本增加利潤,偷工減料,以低價的非阻燃原材料部分或全部代替高價阻燃原材料,以次充好。個別煤礦用戶為降低成本不愿意使用雙抗風筒。近幾年,假冒偽劣產品流入煤礦井下尤為嚴重:許多產煤區周圍都有一批私營企業專門制售劣質風筒,他們以塑料編織袋為基布涂以煤焦油或直接制成風筒,采取游擊、間斷生產,躲避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督。這些產品通過各種渠道大量流入地方小煤窯甚至部分大型煤礦,給煤礦生產埋下了嚴重的安全隱患。所以選擇煤礦用涂覆布正壓風筒及風筒涂覆布,要選擇正規廠家的產品。
【此文章由鹽城歡暢通防設備有限公司文案部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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